2013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99名教师

2013-03-16 15:16:36阅读:0地区:广东.广州电脑版

  经考试考核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必须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五)其他

  (1)本次招考职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待遇,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2)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考核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4407994(资格条件咨询)、(020)34370929(报名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如需了解招聘单位的情况,可登录海珠区教育信息网(www.haizhuedu.net)校园展示区。
1、2013年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
2、2013年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doc
3、广东省教育厅选定承担本校非师范专业学生“两学”课程培训的高校名单.doc

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珠区教育局
2013月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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