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法:应聘者登录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3月29日(星期五)上午9:00至4月2日(星期二)下午17:00。
3、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
4、缴费:成功报名的应聘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考务费用每人50元。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3日(星期三)下午17:00。
5、打印准考证:4月10日(星期三)上午9:00起,参加笔试者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人才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三个环节组成。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占85%)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占15%)。题型为客观题。
笔试时间为4月1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于4月18日(星期四)后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区教育信息网、海珠人才网上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应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海珠人才网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同福中路399号)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面试
确定面试名单的方法: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考人数与笔试人数1:8(招考人数为1人的职位)或1:6(招考人数为2人的职位)或1:5(招考人数为3人及3人以上的职位)的比例确定从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职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面试成绩由各招聘单位以书面的方式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和专业技能测试
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以各职位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1:5(招考人数为1人的职位)或1:4(招考人数为2人的职位)或1:3(招考人数为3人及3人以上的职位)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者,取消专业技能测试资格,按面试成绩高低递补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资格审查须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2013年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2)。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专业技能测试采用说课或试教的形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超过60分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各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各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聘资格,将档案退回原单位。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教育信息网、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属农业户口的,须转成非农业户口方能录用。社会人员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所有人员均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方能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