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系统招聘培训学员公告

2013-03-16 15:17:12阅读:0地区:广东.深圳电脑版

  2.医疗类和护理类均考一科,为客观题,笔试内容均为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或拨打电话:0755-83776655咨询。

  (二)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13年3月31日(星期日)上午9:30至11:30

  (三)笔试地点。详细考试地点以考生的准考证标注为准。

  (四)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3年4月10日16:00之后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五、资格初审

  (一)时间和地点。资格初审时间拟安排在2013年4月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请留意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以及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告。

  (二)初审办法。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同一职位根据拟招考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同一职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招考名额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三)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或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2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成绩单、证明考生报考职位的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材料(如报考职位有要求)、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4,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2.有以下情形的提供相应材料:

  (1)职位要求具体研究方向的,考生提供的以下任意材料需有相关研究方向的描述或内容:①学历及学位证;②毕业生推荐表(函);③成绩单;④毕业论文;⑤学校(院)开具的其他相关证明。

  (2)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用手续。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录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四)其他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报考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3. 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请留意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以及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告。

  (二)面试组织。面试由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组织,南山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具体落实。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三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