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气象局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13-03-16 15:17:41阅读:0地区:广东.广州电脑版

  (二)报名方式、时间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E-mail邮箱:gzqxrsc@gz.gov.cn)。报名时间:3月25日9:00起至3月27日16:30时止(截止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表2)电子版,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请务必统一编写为“姓名-学历-专业-报考岗位-岗位编号”,如:“张三-硕士研究生-大气科学-广州市气象台-QXT-01”,不接受其它格式的个人简历,请勿重复发送。

  2、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照3张(小一寸)、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研究生需另提供已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请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

  2、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的范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是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面试通过面谈考察应聘者的思路、逻辑及语言表达能力。

  (二)考试的办法

  1、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者(高层次人才)直接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考核,不安排笔试。

  2、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气象类硕士研究生岗位开考比例不作限制;其他硕士研究生岗位开考比例为1:2;本科岗位开考比例为1:3。

  3、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与笔试开考比例一致,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

  4、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三)考试的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3月31日上午9:00至11:00

  地  点:广州

  2、面试时间:4月

  地  点:广州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直接通知,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程序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凡体检不合格、医院建议复查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或考察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体检、考察人选。

  (二)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三)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上级主管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七、聘用及待遇招聘主管单位在报请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由具体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聘用职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八、招聘工作的其他事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的网址为广州人事信息网或广东省气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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