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萝岗区中医医院肛肠科招聘中医师公告

2013-03-15 18:28:34阅读:0地区:广东.广州电脑版

  (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拟聘人选

  广州市萝岗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办理。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额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2、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组织考察环节,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指导下,萝岗区中医医院牵头组织,对拟聘人员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组织考察。经讨论,可对没有合适人选的岗位决定暂时空缺。

  (六)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将分别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广州市萝岗区中医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或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萝岗区中医医院聘用,试用期为半年,报萝岗区卫生局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试用期考核通过可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入编后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

  五、人员待遇

  广州市萝岗区中医医院属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财政核补类。人员根据《广州市萝岗区中医医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实行岗位管理,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坚持公正平等、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坚持责权明确、能上能下、岗变薪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实行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

  六、其它规定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达不到规定考试人数,按有关规定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招聘。

  (三)本次公开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

  附件:

  广州市萝岗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