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体育局事业单位2013年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简章

2013-03-15 12:46:26阅读:0地区:福建.厦门电脑版

2.资格复核时间、地点:4月1日—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思明区溪岸路174号)。

(三)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面试考务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由面试考官当场打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见资格复核时开具的面试通知书。

(四)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综合总分相同时,名称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人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总分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列。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一张按时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体检,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机构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市体育局、公务员局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六、聘用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和招聘单位公示栏统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七、其它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和非2013年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政策、考务等问题,请查询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报名手续、招聘条件等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联系联系人:袁扬,联系电话:5144891。网络报名遇到的技术疑难问题,请咨询0592-2039082。

(三)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秋季)》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者在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查阅相关文件。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按《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秋季)》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

(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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