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工作,强化队伍建设,根据《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记者1名。
二、基本条件:
1、性别、年龄:男性,28岁以下(1988年以后出生)。
2、身高:168CM以上。
3、学历:本科及以上。
4、需有驾驶证,且有一年以上驾龄。
5、有记者证和新闻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时间:3月13日至3月30日。
报名地点:株洲县广播电视台。
咨询电话:27619561、27618231。
四、笔试
1、笔试工作由县广播电视台统一组织。
2、笔试内容为新闻写作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
3、笔试时间:待定。具体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县广播电视台根据考试结果,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业务技能考核
主要考核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业务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
六、面试
1、面试内容:政治品德、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2、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七、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按1∶l的比例确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县广播电视台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现行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3、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填写好报名表。
株洲县广播电视台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