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渔政总队江门支队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2013-03-14 22:31:22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1、体检人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不合格被淘汰的。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雇用人员名单,送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报考者真实情况与公告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雇用资格;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雇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雇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考考试;复查通过的,由市人社局在上述网站公示拟雇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天。

  九、雇用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雇用手续。雇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合同。受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我市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渔政支队负责解释。

  附表:1、广东省渔政总队江门支队普通雇员招考报名表

  2、考生承诺书

  广东省渔政总队江门支队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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