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体检不合格者,从进入面试考生中按该学科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政审考核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核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则按该专业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被辞退的人员及其他各种原因被解除聘用关系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九、公示、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试教、专业技能测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名单在毕节教育信息网、毕节市幼儿师范学校校园网、毕节市幼儿师范学校校务公示栏上进行为期七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汇总有关材料报上级部门审批。
(二)聘用
进入拟录用人员需在2013年7月10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关档案材料,不能提供者不能聘用,聘用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报人事部门审批,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签定聘用合同后三年内不能参加招考和调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在招考过程中实施全程指导,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毕节市幼儿师范学校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的领导和指导下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政审考核、聘用等工作,请市教育局人事科、市人社局录调科组织考试,并汇总有关招考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毕节市幼儿师范学校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教师计划表
招聘单位(章): 主管部门意见: 编制部门意见:
填表人:龙尚能 填表时间:2013年3月7日 联系电话:13678578818
招聘单位名称 | 编 制 数 |
空 编 数 |
职位 名称 |
职位代码 | 职位类别 | 职位简介 | 招考人数 | 学历 | 专业 | 是否需要基层工作经验 | 其它报考条件 | ||||
毕节市幼儿师范学校 | 136 | 18 | 语文教师 | 01 | B | 能胜任幼师语文教学工作 | 4 | 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30岁以下 | ||||
英语教师 | 02 | B | 能胜任幼师英语教学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英语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30岁以下 | |||||||
教育心理学 教师 |
03 | B | 能胜任幼师教育心理学教学工作 | 2 | 本科及以上 | 教育心理学、 学前教育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30岁以下 | |||||||
舞蹈教师 | 04 | B | 能胜任幼师舞蹈教学工作 | 5 | 本科及以上 | 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30岁以下 | |||||||
美术教师 | 05 | B | 能胜任幼师美术教学工作 | 2 | 本科及以上 | 美术学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30岁以下 | |||||||
体育教师 | 06 | B | 能胜任幼师体育教学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体育教育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30岁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