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州毕节幼儿师范学校招考聘用教师简章

2013-03-14 22:32:25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二)报名时间

  2013年3月15日到4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报名请先预约)

  (三)报名地点

  报名点设在毕节市幼儿师范学校政教科(地址:贵州省织金县金南路124号),联系电话:0857-7627524(办)

  联系人:朱老师(13984573118)、孙老师(13908574586)

  (四)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原则上考生必须本人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毕节市幼儿师范学校招考聘用教师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并承诺对自已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考务费100元。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五)报名要求及须提供材料

  1、每个考生只能报一个职位。

  2、应届毕业生请提供盖有现就读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照5张。

  3、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已婚人员须至少提供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出具原工作单位及盖有县(市、区)主管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报名资格审查

  招考单位根据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本《简章》中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招考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3年4月15、16日

  2、地点:毕节市幼儿师范学校政教科(贵州省织金县金南路124号),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六、笔试(100分,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内容:本学科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综合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其中专业知识占90%,综合知识占10%。

  2、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七、面试(100分,占总成绩的60%)

  面试:采用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其中语文、英语、教育心理学、体育等教师职位采用试教方法进行,舞蹈、美术教师职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进行。面试具体办法详见《毕节市幼儿师范学校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教师面试方案》

  八、总成绩、体检、考核

  (一)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二)体检

  1、体检在上级领导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作出具体结论,其它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以认可。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黔教人发[2004]10号),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按体检程序可进行一次复查。

  2、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专业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按以下方法进行:如笔试、面试成绩不同,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由招考领导小组确定加试方案。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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