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师范学院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3-03-14 22:32:52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3、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九、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十、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451)53642952(省纪检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王立国

  联系电话:(0453)6511083

  网    址:http://rsc.mdjnu.cn/index.asp

  电子信箱:msyrsc@163.com

  地    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

  邮    编:157011

  本实施方案由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牡丹江师范学院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2、牡丹江师范学院2013年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