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芜湖市规划展示馆招聘编外补充工作人员公告

2013-03-13 17:15:24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2日内在芜湖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请报考者及时查询。

  (三)、面试

  面试由芜湖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实施。(具体方案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人员与岗位招聘数低于1:3的,如参加某一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对于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四)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为总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招聘计划书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的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合成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2日后在芜湖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公布,请报考者及时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芜湖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实施。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一并进入体检环节,由用人单位全面衡量,择优录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芜湖市城乡规划局在芜湖市人才网站、芜湖市城乡规划局网站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

  (七)、聘用与相关待遇

  所聘人员根据《芜湖事业单位编外补充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劳动合同制管理并实行劳务派遣。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及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我市事业单位编制外补充人员相关规定计发工资收入并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六、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人社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指导、监督。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规定予以处理。

  七、时间安排:

  3月中旬公布招聘公告,3月中下旬报名与资格审查,3月下旬、4月上旬笔试与面试,4月中旬体检、考察并公示,4月底完成审批聘用工作。(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布时间为准)

  八、其他事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芜湖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3821410(芜湖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553-3821397(芜湖城乡规划局监察室)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芜湖市城乡规划局

  二0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附:

  芜湖市规划展示馆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芜湖规划展示馆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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