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CT及核磁共振诊断、普外科、感染内科各1人。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岗位 名称 |
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专业技术资格 | 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 | 户籍 |
CT及核磁共振诊断医师 | 1 | 本科 | 学士 | 临床医学 | 放射诊断副主任医师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年龄40周岁以下;聘任放射诊断副主任医师三年以上,现仍在广东省三甲医院从事CT诊断、核磁共振诊断医师工作;持有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MRI)。 | 市内外 |
普外科 | 1 | 本科 | 学士 | 临床医学 | 普外科副主任医师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年龄45周岁以下;聘任普外科副主任医师五年以上,现仍在广东省三甲医院从事普外科临床工作 。 | 市内外 |
感染 内科 |
1 | 本科 | 学士 | 临床医学 | 传染病学副主任医师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年龄45周岁以下;聘任传染病学副主任医师三年以上,现仍在广东省三甲医院从事感染内科临床工作 。 | 市内外 |
三、选聘程序
(一)公布职位
在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招聘职位需求。
(二)报考时间及地点
(1)报考时间:2013年3月18日至3月22日,8:00—12:00,14:00—17:00。
(2)地点:光明新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502室(人事科),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三)报考需提供以下资料:
⑴《深圳市光明新区医疗卫生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贴近期1寸彩色照片);
⑵身份证、户口本及职位相关所需材料等复印件。
⑶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四)面试
初审合格的考生,按1:3人入选,现场通知面试。
(五)体检
光明新区人民医院组织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招考单位在体检结束后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由新区组织人事局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光明新区人民医院确定拟选聘人员后报新区组织人事局审批;
(九)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深圳市光明新区人民医院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