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春季厦门市思明区补充编内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2013-03-13 12:04:19阅读:0地区:福建.厦门电脑版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可同时享受加分,加分后总分不设上限。

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届时报考人员可登陆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或海峡人力资源网(www.0592hr.gov.cn)查询笔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核

面试前,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区人事行政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进入资格复核的面试人选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并依序装订成册:

(1)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2)其他人员: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书、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2.资格复核时间、地点: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厦门市民族路33号思明区政府大楼704室。

(三)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面试由区人事行政部门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免笔试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总分。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区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考生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人事行政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总分达到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人事行政部门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报市公务员局决定是否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海峡人力资源网(www.0592hr.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应于公示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拟聘人员的相关手续,并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七、其它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及非2013年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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