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于当日在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与公示
1、体检:体检人员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由高分至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均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2、考察:考察工作由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表现、综合素质、个人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如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包括资格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资格。
3、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经院党委研究,上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人员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对2013年毕业生,待毕业后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要求
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件:1、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本次招聘自报名结束后两个月内结束。
咨询电话:0371-68620256
监督电话:0371-69690389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