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佛山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3-11 20:00:58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到学校试教(或面试)。

  备注:没有接到试教或面试通知电话的,即为没有获得试教或面试资格。

  (二)试教: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

  (1)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试教过程包括试教和问答,主要考察课堂教学能力、班级管理能力、教研能力等。从试教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 :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到学校面试(备注:没有接到面试通知的,即为没有获得面试资格)。

  (2)教务员、档案员岗位招聘不安排试教,直接进行面试。

  (三)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专任教师岗位招聘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

  (2)教务员、档案员岗位招聘的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实际操作和问答。

   试教及面试成绩现场宣布。

  3、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1)专任教师岗位招聘,笔试、试教、面试成绩按3:4:3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

  (2)教务员、档案员岗位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按3:7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

  备注:面试前被淘汰的人员不进行总成绩计算。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佛山市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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