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专职辅导员)公 告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宣城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含专职辅导员),为保障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学士)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高尚的职业道德、现代化的教育理念;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人事(社)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的人;2013年9月30日前不能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处分期)内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已立案正在受审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宣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计划表
岗位名称 |
招聘计划数 |
岗 位 条 件 |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
专职教师 |
3 |
汽车(车辆工程、交通工程、机械设计及自动化等) |
本科(学士)以上 |
本科(学士)、硕士为35周岁以下, 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
|
2 |
思想政治教育 |
本科(学士)以上 |
||
2 |
行政管理、工商管理 |
本科(学士)以上 |
||
3 |
英语 |
本科(学士)以上 |
||
2 |
建筑工程 |
本科(学士)以上 |
||
2 |
会计 |
本科(学士)以上 |
||
2 |
财务管理 |
本科(学士)以上 |
||
3 |
临床医学 |
本科(学士)以上 |
||
2 |
基础医学 |
本科(学士)以上 |
||
3 |
护理 |
本科(学士)以上 |
||
1 |
中医学 |
本科(学士)以上 |
||
专职辅导员 |
9 |
不限 |
本科(学士)以上 |
35周岁 以下 |
教务处干事 |
1 |
不限 |
本科(学士)以上 |
35周岁 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