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体检人选与遴选计划2:1的比例差额确定体检人选。铜陵市人社局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铜陵市人社局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由铜陵市人社局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考察人选与遴选计划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通过对公务员学识、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评价比较,客观反映报考者的工作表现和能力素质,以及对职位的适合度。考察结束后,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八、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铜陵市人社局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如试用期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则取消入围资格。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九、其它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铜陵市人社局监察室检举和申诉。举报电话:0562-2126818。
本简章由铜陵市人社局、铜陵市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62-2126817(人事教育科)、2128524(市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