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宜昌市教育局关于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2013-03-08 11:50:03阅读:0地区:湖北电脑版

  4、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由学院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专业与学历、应聘人员的学业成绩、应聘人员的操行表现等。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审查合格后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在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领取,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为3月27日,面试时间为3月28日,面试地点: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三)面试

  1、面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指导监督下,由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分三部分:一是应聘者自我介绍,占面试成绩的10%;二是应聘者说课(说课内容应与所报专业一致,在面试前抽签决定),占面试成绩的50%;三是应聘人员回答专家提问,占面试成绩的40%。整个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自我介绍2分钟,说课8分钟,回答提问5分钟。面试时须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2、公告。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进行公告。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1:1比例依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对象须在指定医院按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报考岗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成绩及遵纪守法等内容。高校毕业生须由本人在考核前提供毕业生档案及派遣证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凡在学习或工作期间受到纪律处分者;②参与其它违法违纪活动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报考岗位成绩依次递补。考核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报市有关部门办理进编及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被正式聘用后须在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五年以上。

  四、工作要求

  1、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招聘程序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全过程接受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昌市教育局、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2、招聘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掌握政策和条件,严禁泄露机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招聘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查、命题制题、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中如需回避的,应主动提出回避,若应回避而未回避的,按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并取消相关考生应聘资格。

  3、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面试资格、禁考三年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

  监督举报电话: 0717—6056364(宜昌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17—6443670(宜昌市教育局监察室),0717—6053228(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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