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考核合格者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七、审核确认和聘用
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乐山市事业单位考试或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经校委会同意后,报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审核确认。
附件:1.中共乐山市委党校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中共乐山市委党校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