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永春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医药卫生类工作人员通告

2013-03-08 12:14:36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2013年3月16日下午6:00将在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F楼一层校园招聘会场公布面试工作安排。
  (一)面试时间:2013年3月17 —18日。
  (二)面试地点: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F楼校园招聘会场。
  (三)面试内容
  1、公共综合知识(类同于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内容)
  2、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四)面试成绩合格线
  1、报考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所的面试成绩合格线线为70分。
  2、报考乡镇卫生院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5分。
  七、考核、体检与聘用
  (一)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
  (1)根据各岗位拟招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其中,岗位代码为A009、B001的岗位考生因面试成绩相同而影响考核人选确定的,持有执业资格证书者优先确定为考核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且均持执业资格证书,将另行组织面试;其他岗位,因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影响考核人选确定的,将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考核人选。
  确定为考核人选的考生,应于2013年3月18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逾期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各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2、考核方式和内容:以查阅档案的方式,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二)体检
  1、体检项目及标准:组织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人社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执行。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及体检复检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fjyc.gov.cn)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相关证件齐全、个人档案按时送达的,由用人单位到县委编办、县公务员局办理相关用编、聘用手续。
  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在各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在2013年8月15日前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或未将个人档案寄至永春县公务员局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fjyc.gov.cn)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
  (三)考试、体检、考核等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永春县公务员局和永春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永春县公务员局
  永春县卫生局
  2013年3月7日
  附件下载:附件1、2、3.zip

   附件1:
  国内30所医学院校名单
  1.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   16.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
  2.北京大学医学部                   17.哈尔滨医科大学
  3.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18.天津医科大学
  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19.南京医科大学
  5.中山大学医学院                   20.河北医科大学
  6.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21.重庆医科大学
  7.浙江大学医学院                   22.南京大学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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