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恩施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3年 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精神,结合年度招聘人员计划,特此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不受地域限制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竞争和择优原则。
二、专项招聘专业计划名额
1、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2名;
2、舞蹈教育(舞蹈学、舞蹈表演与教育)专业2名;
3、音乐教育(音乐学)专业2名(声乐、钢琴方向各1名);
4、美术教育(美术学)专业1名;
5、测绘工程(测量工程、工程测量技术、工程测量与监理)专业1名;
6、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工程)专业(道桥方向)1名;
7、财务管理(财务会计、会计)专业1名。
三、条件要求
1、年龄条件:本科生 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2、学历条件:测绘工程、财务管理专业为全日制普通“一本”(按第一批本科线录取)及以上;土木工程专业为全日制普通“二本”(按第二批本科线录取)及以上;幼儿教育、舞蹈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为全日制普通“一本”及以上,或“二本”以上专业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专项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州人社局及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公告在7个工作日以上。
2、组织报名。应聘人员可网上报名(电子投档),报名邮箱:zzrsc8433626@126.com;可电话报名,联系电话:0718-8433626。所有应聘人员均需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专业课程成绩单、其他业绩材料和联系电话。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1日17:30。
3、资格审查。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审查时间:2013年3月22日14:30—17:30。地点:恩施职院组织人事处。
4、试讲。本次专项招聘采取试讲方式确定拟聘对象。资格审查合格者,全部参加试讲。试讲时间:2013年3月23日上午8:30开始。地点: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5、考核。学院根据试讲成绩择优确定拟聘对象,然后对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的考察,特别是考察与拟聘教师岗位相关的素质、能力和职业道德。
6、体检。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到县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象依成绩分数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低序递补。
7、公示。根据试讲及体检、考核情况经院党委研究决定校园网及学院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
8、备案聘用。学院将拟聘人员上报州人社局备案。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