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佛山市档案局招考3名辅助服务雇用人员公告

2013-03-05 19:17:49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档案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服务雇用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档案管理岗位2人、计算机信息管理岗位1人。

  二、招考条件

  (一)综合素质较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二)佛山市户籍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后出生)。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

  1、档案管理岗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从事档案工作经验。

  2、计算机信息管理岗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软件专业。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3年3月18日-3月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4号楼7楼办公室,联系电话:83325156。

  (二)报名要求:

  持报名表、个人简历、从业资格证、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和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2张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三)考试事项: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薪酬

  按照佛山市招聘政府辅助服务雇员有关规定,双方签订劳动合同,首次雇用期为1年,本科以上月薪2400元;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按月薪80%标准计发,社保、医疗按市政府辅助服务雇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附件:佛山市档案局招考雇用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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