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06名人员公告

2013-03-05 12:09:41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人社发〔2012〕357号)有关规定,中山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6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包括2011年、2012年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和2013年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中山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01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广东户籍报考人员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是否具有工作经历,应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为依据。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8日。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8—20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等详见附件《中山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报名要求。

    1、须按照本通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报名地点现场进行填表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4、凡符合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报名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计划生育、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及彩照的电子版。

    6、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根据岗位的不同类别采用相应的考试科目,分类设置为A、B、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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