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松原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7名工作人员

2013-03-05 12:10:06阅读:0地区:吉林电脑版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事业单位补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松政发[2007]38号)文件精神,经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决定,2013年松原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2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27名。松原市宁江区临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17人,松原市宁江区繁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10人。(具体招聘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5年3月4日至1977年3月4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3月4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共同受理。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13年3月13日至2013年3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三)报名地点:松原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四)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13年松原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板(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属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通过代报的方式报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

  (五)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1:5,达到比例准予开考;对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或缩减。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市卫生局发放《笔试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笔试,且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超过1:5(不含1:5)比例的,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进入1:3名的考生,一并列为面试人选。

  (一)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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