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档案中心公开招聘4名辅助服务雇员公告

2013-03-04 18:36:19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4名辅助服务雇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算机信息管理岗位1人、档案管理岗位2人、档案服务岗位1人。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计算机信息管理岗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软件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后出生)。

  2、档案管理岗位: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档案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后出生)。

  3、档案服务岗位:高中以上学历,具有档案专业人员资格证书,从事档案工作5年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31日后出生)。

  4、其他条件

  (1)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有责任心、保密意识强,愿意履行雇用人员义务。

  (2)具有佛山市户籍。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一)报名时间:2013年3月18日 — 3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档案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4号楼7楼办公室,联系电话:83325156。

  (三)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从业资格证、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大一寸免冠近照2张。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 5:5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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