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委(局)拟在全省范围内选调2名公务员,具体选调职位及条件如下:
一、选调职位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公证处科员1名;佛山市高明区公职律师事务所科员1名,上述职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用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及其他专业(其他专业需具备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四)公务员任职期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
按照上述条件,在报名的人员中选择与职位相匹配的人员,经过相关的笔试、面试,确定拟选调人员,然后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再办理转任手续。
四、报名方式
有意向者,请于2013年3月20日前将报名表、近期个人小一寸免冠照2张,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材料复印件寄送至我委(局)政工科(或将相关资料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汇路6号,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政工科(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28500。
联系人:吴先生,电话:0757-88881891,传真:0757-88886078,电子邮箱:zgk_gmsfj@163.com。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