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县教委2013年为直属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园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幼儿园教师60名。
二、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
2、2011年(含)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能按时毕业(或已毕业)、按时取得(或已取得)就业报到证(派遣证),且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或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具有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
北京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的学历放宽到中专。
在延庆县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毕业时间放宽到2010年。
3、 服从县教委分配,服务期不少于5年。
4、 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四、考核内容
由延庆县人力社保局和延庆县教委成立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包括专业技能考核和答辩两项内容。
(一)专业技能考核
1、绘画:按照现场指定的绘画主题创作一幅儿童画,画笔等工具材料自备(画纸除外),时间1小时。
2、讲故事:面试前10分钟在备考室抽取儿童故事,面试时有语气、有表情地讲出故事内容,时间3分钟内。
3、边弹边唱:现场边弹钢琴边演唱一首歌曲,曲目自选,时间3分钟内。
4、舞蹈:现场表演一段舞蹈(伴奏音乐自备),时间3分钟内。
(二)答辩
依据《北京市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实施细则》进行学前教育基本理论及案例分析等内容的答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8日(周五)-3月9日(周六)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延庆县教委人事科(高塔街51号3楼317室)。
3、报名所需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延庆县教委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表)。
非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等所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到证复印件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延庆县教委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表)。
(二)考核
1、考核时间:2013年3月16(周六)-3月17日(周日)。
2、考核地点:延庆县第四幼儿园。
3、考核程序: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全部考生于2013年3月16日上午7:30到延庆县第四幼儿园休息室抽取面试顺序及时间安排,8点开始统一绘制儿童画并依次进行面试。
(三)公布成绩和拟聘用人员
2013年3月21日前在延庆县教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考核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教委与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联系电话
010-69141355。
延庆县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