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
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6名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拟选调人员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后,进行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3696129 15837338880
附件:
中共新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新乡市监察局
2013年3月1日
(五)公示、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
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6名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拟选调人员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后,进行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3696129 1583733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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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新乡市监察局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