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州安龙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3-02-26 11:38:19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6.在安龙县服务期满或在岗的“四项目” 人员须持团县委或县引导办证明。

  7.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报名,但必须于201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报名时,考生按照《招聘简章》填写《报名表》,然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交一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6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处理。

  (三)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于2013年3月15日至3月16日在报名点发放,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所交报名费凭据领取。

  七、考试

  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按职位实行分类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时,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入场考试。

  笔试时间:2013年3月17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笔试总分100分。报考医学类专业职位的,考《医学基础知识》;报考县直和乡镇事业单位其他职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公示地点: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及网站http://www.alrlj.gov.cn。

  八、体检

  1.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2. 体检时间在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及网站http://www.alrlj.gov.cn通知。

  3. 体检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县级及以上国家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4.凡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递补人员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递补人员体检;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也不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5.体检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复查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上一级国家医院进行,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人员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及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书面考察材料交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考察工作小组报经县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曾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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