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亳州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13-02-25 21:26:49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三)总成绩计算: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考试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在网站公布。

  (四)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时,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本面试组实际参加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考核。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重点为报考资格和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以及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不予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时间为3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医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进员工均实行聘用制,待遇参照医院同类人员执行。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纪检监察部门、市卫生局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58-5580725,0558-5121551。

  十一、本《公告》同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相关招聘工作信息,将及时在亳州市卫生局网站和亳州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登录查询。

  亳州市人民医院

  201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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