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男,20——30周岁,1.75米以上。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服从安排;耐心,细致,有责任心;
3、身体健康,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4.8以上;
5、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文秘写作能力;
6、具有大学本科(中文专业)以上学历。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配偶、直系血亲等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6、其他法律规定不得报名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2月20日至3月20日;
(二)报名地点: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梅溪路61号)403室;
(三)报名要求: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1寸照片2张;
(四)初试内容:计算机操作和写作基础知识。
三、待遇
由市人才市场进行劳务派遣。试用期二个月,二个月以后试用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合同。联系电话:0563-2711507、271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