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边州发改委公开遴选机关公务员的公告

2013-02-22 18:01:06阅读:0地区:吉林电脑版

  根据工作需要,延边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在州直、县(市)和乡(镇)公务员队伍中遴选3名机关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人数

  (一)遴选岗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公务员岗位

  (二)遴选人数:3名。

  二、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州直、县(市)和乡(镇)各部门中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在试用期和服务期内的公务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勤奋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两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截至2013年3月1日);

  5.男,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25日以后出生)。朝鲜族优先。

  三、遴选的程序与步骤

  (一)报名

  报考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红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和《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如填写错误或含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2013年2月25日—3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报名地点:延边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委办公室(州政务中心B532房间,联系电话2811040 15943336768)。

  (二)资格审查

  州发改委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依据规定的条件、资格,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初审。

  (三)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经济学及管理学类》和《应用写作类》两科考试。笔试知识考试均不指定参考书。

  2.笔试考务工作由招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考人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工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并通知考生。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实际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州发改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统一组织实施。

  3.面试结束后,招考人员可登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yb.ls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五)考核录用

  1.组织考核。由州发改委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面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核,研究确定拟录人选。

  2.社会公示。对拟录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正式录用。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附:附件——延边州发改委公开遴选机关行政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延边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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