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2013年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聘简章

2013-02-22 12:48:39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做好2013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政策,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字〔2010〕12号) 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12)12号)要求,现就2013年我市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专业 
 
  2013年,市属学校计划招聘免费师范毕业生9人,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1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人,地理科学2人,思想政治教育2人,历史学1人,俄语1人,音乐学1人。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教师法规定的资格和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2013年莱芜籍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 
 
  3、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专业相同或相近,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28日 
 
  2、报名地点:莱芜市教育局人事科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盖有毕业院校教务印章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密封)、普通话证书、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水平等级证书。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莱芜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面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相关素质。面试采取答辩和说课的形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答辩成绩占20%、说课成绩占80%。面试时间共15分钟,先答辩、后说课。评委对应聘毕业生进行现场面试,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考核 
 
  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历史及现实表现进行考核审查。    
 
  3、签订聘用合同 
 
  对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 0634—6213646   6213506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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