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彭州市市级部门及镇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2-22 13:12:00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13年3月12日至2013年3月15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个别岗位,在征得主考机关同意后,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3年3月6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2013年3月7日前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含加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的。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上午。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旧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笔试成绩计算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6、政策性加分

  (1)大学生志愿者。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31日)、考核合格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 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市)区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为大学生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服现役的经历年限、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退伍(复员)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3年3月4日前的工作日内交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彭州市政府第二办公区8楼803办公室,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电话:028—83886260),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7、笔试成绩将于2013年3月26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zrl.scpz.cn)公布。

  8、查分申请: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查分申请。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名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根据考试笔试成绩,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审查方式: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按报考要求条件携带报名时打印的《2013年彭州市市级部门及镇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及相关证件原件和证明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原件和复印件。)如系201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者,还需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提供有关资料不能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