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常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简章

2013-02-21 12:47:40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根据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规定,经市委编委办和市人社局同意,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市城市道路管理处工作人员1名。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要求。

  (二)具体条件

  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时须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2013年2月27日-3月1日(每天9:00——17:00)在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人事科报名;由市住建局和市公用事业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报名联系电话:0736-7716513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3月4日9:00——11:30在市公用事业局人事科领取。

  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批准,取消招聘计划。

  4、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由市住建局和市公用事业局共同组织实施;

  ①笔试(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②面试(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办法执行。

  6、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住建局和市公用事业局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7、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用人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一次;

  8、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按要求报市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审查不合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9、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人员,按相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36-7716593。

  附件:关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请示的批复.doc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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