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赫章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见《2013年赫章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栏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职位表》所涉及专业均依据贵州省公务员局网发布的《博士硕士本科代码》和《普通高等学校职高专教育指导专业目录(试行)》。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教育系统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全日制综合大学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高中教师资格的英语、音乐、美术、生物、地理、历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愿意到赫章县工作的其他县(市、区)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高中教师资格的在职公办中学教师。
2、卫生系统招聘对象
(1)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取得助理医师资格、护士资格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2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符合所报职位要求,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职位表》。
5、在职人员报考需持单位及工作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我县教育、计生特岗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限制报考)。
6、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7、无违法犯罪行为。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3年 2 月20日前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5日—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报名地点设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6张。
(4)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5)在职人员持单位及工作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隐瞒真实身份报考的,取消招聘资格)。
(6)报名时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4、报名要求
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2013年赫章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5、加分规定
本次招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作累计加分,以最高一项加分因素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