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教育局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确定人选、公示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在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由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教育局确定拟招录人选并将确定意见报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经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将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名单统一在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工管委公开栏和中国北戴河新区网站(www.bdhxq.gov.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七)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学科岗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1、考生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放弃聘用的或无正当理由不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递补考生必须经过体检、考核、公示和报批程序。
(八)手续办理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由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四、人员管理和有关待遇
1、招聘人员享受与新区正式公办教师同等工资待遇,所需经费由新区财政负担。
2、招聘人员暂不纳入新区正式编制,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进入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今后在新区教师编制出现空缺时按规定程序纳入编制内管理。
3、招聘人员按文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招聘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4、所有聘用人员原则上在所聘用学校至少工作5年。
五、有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全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邀请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纪检、监察部门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二)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四)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资料严格审查,假冒、伪造各种证件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考入后取消聘用资格, 201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能取得毕业证或相应教师资格证及毕业生报到证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未尽事宜由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详情请登录:中国北戴河新区网站(www.bdhxq.gov.cn)《通知公告》栏目。
电话咨询:2013年2月25日以前拨打0335-3592309;0335-3592311 ;2013年2月25日以后拨打0335-4056725,0335-4056783。
附:《秦皇岛北戴河新区2013年中小学及学前教师招聘报名表》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社会发展局
201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