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州遵义红花岗区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2013-02-18 15:28:58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3)定向报考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招聘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服务证或出具省、市、区引导办或项目办相关证明。

  4、报名费标准:100元/人

  5、2013年3月7日9:00—16:30在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带身份证原件及收费发票)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笔试

  1、时间:2013年3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2、地点:见准考证

  3、内容:

  管理岗位及专业不限的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80%。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70%计入总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政治理论与政策、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专业知识内容:报考职位相应专业的知识。

  4、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二)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30%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

  1、根据单位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考生对当场知晓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其它项目待知晓体检结果后,可由考生书面申请复查一次。

  4、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5、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

  (四)考核(政审)

  1、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3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人员,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7)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9)截止到2013年3月31日(2013年应届毕业生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未能提供人事档案或应届毕业未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职业资格证书的。

  (10) 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1、经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政审)合格的,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2、按规定确定聘用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

  2、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需带上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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