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龙口市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简章

2013-02-18 15:35:54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A、B两个岗位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依次等额体检、考察。如同一录用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

  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人员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统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考选单位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选主管机关将通过一定形式,了解考生的各项表现,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同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http://www.lkrc.gov.cn/(龙口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龙口市委组织部统一分配到事业单位工作。拟聘用人员不服从统一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如期毕业或如期取得相应学位,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因弃权、取消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A、B两个岗位分别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选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考选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18853562902

  监督电话:0535-8517368

  附件:

  1、2013年龙口市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报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2、相关证明材料样本

  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

  2013年2月17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