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龙口市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简章

2013-02-18 15:35:54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长六号令)、《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为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拟从2013年应届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中,考选30名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进行重点培养,其中市直14名(A岗位)、镇街区16名(B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考选范围和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211”工程院校应届毕业生;非“211”工程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且担任过系以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或团委书记(副书记)或研究生会会长(副会长);

  (三)本科毕业生至少2学年(学校按学期排名的,至少4学期)成绩综合排名列所在系相同专业(或班级)前1/2(研究生不受限制);

  (四)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六)所学专业类别(指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新闻类,法律类,审计类,财政类,会计财务类,统计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经济、经济管理类,环境保护类,建筑类,海洋与渔业类,农学、园林类,林业类,水利类,土地管理类,化学工程类,机电、机械与仪表类,文秘类,无线电通信类,交通运输类,外贸类,旅游管理类,交通工程类,基建审计、基建会计类(具体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3、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4、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在《党章》规定的时间内转为正式党员或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超过1年的;

  5、2008年至2012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扰乱报名秩序、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组织的其他考试录用。

  (二)报名及考务查询

  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lkrc.gov.cn/(龙口人事人才网)。如该网站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转,请登录备用网站:http://www.lkedu.org/(龙口教育网)。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3年2月25日8:30--2月27日17:00

  审核时间:2013年2月25日13:30--2月28日12:00

  缴费时间:2013年2月25日13:30--2月28日17:00

  查询时间:2013年2月25日13:30--3月1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6日8:30--3月8日17:00

  (四)具体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110×160像素、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且填报时间自动更新为最后一次登陆时间。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考选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报名初审,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相应考选岗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人员信息48小时未进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报考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2月28日17: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2月27日17:00 自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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