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02-18 15:36:30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2)网上初审。招聘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报名初审,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相应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人员信息48小时未进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报考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2月28日17:00前工作时间内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2月27日17:00 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2013年2月25日 13:30至2月28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于3月6日8:30至3月8日17:00 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按准考证说明查询考试地点。

  特困家庭毕业生、城市低保人员免收考务费。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后退费。上述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3月16日8:30- 17: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龙口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龙口市东莱街道通海路39号)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到同单位同专业非定向招聘岗位。其中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定向岗位的人员,应重新报考与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其他定向招聘岗位;若同类(教育类、卫生类、其他类)中其他单位没有相同招聘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同类中相同招聘条件的非定向招聘岗位,并按规定加分。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招聘主管机关将通过龙口人事人才网发布信息通知考生,请考生随时关注龙口人事人才网,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必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因考生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加分办法

  1、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满2年并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其中,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毕业生无论报考定向还是非定向招聘岗位均不加分; 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驻龙口市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随迁后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计最高一次加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3月11-12日8:30- 17:00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龙口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龙口市东莱街道通海路39号)办理加分审核和现场确认手续。

  “基层服务毕业生”除出具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服务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要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志愿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及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随军家属须出具我市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须注明军官家属原工作单位名称、性质及所在地)、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对审核确认符合笔试加分条件规定的应聘人员,在龙口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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