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应聘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将取消应聘者测试、录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二)蓄意修改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名称,虚报在校成绩的;
(三)在应聘测试过程中作弊的;
(四)应予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西省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169号
邮政编码:030001
联 系 人:姜老师 白老师
联系电话:0351-4266419 4266417
Email:zhaopin@sx.sgcc.com.cn
201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