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致使招聘岗位空缺,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指定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考核。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选,在锦州人事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为6个月。
本公告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注: 2013年锦州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工作人员,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咨询电话:0416-3125037,13390205022
附:2013年锦州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申报表
锦州市卫生局
201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