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垦利县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实训指导教师简章

2013-02-16 17:02:08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三)总成绩。初试、复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者,按复试成绩依次确定。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即时在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kenli.gov.cn)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依所报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入闱人员。考察和体检,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入闱人员的基本情况(年龄、学历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体检统一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入闱人员承担。用人单位或入闱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一方负担。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分岗位依次递补。

  考察体检时间:在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时公布。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照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后仍出现人员空缺的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列事业编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除规定情形外,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联系方式:

  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6--2881377

  垦利县职业教育中心0546--2521915

  监督监察:

  垦利县纪委监察局0546--2521351

  附件:1、垦利县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实训指导教师报名表

        2、2013年垦利县职业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实训指导教师岗位计划表

  垦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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