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02-15 19:15:56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资福利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涛

  联系电话:0531—82704527

  山东社会科学院

  二〇一三年二月七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山东社会科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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