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清徐县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公告

2013-02-13 11:05:16阅读:0地区:山西电脑版

  根据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规定,凡参加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晋西北计划及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两年期满后3年内(含3年)报考我省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笔试两科则各加2.5分)。以上人员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目栏,在资格复审时,须按规定出具省或市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加分证明材料。如果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填报不实,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在清徐醋都网及县政府门口公告栏发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主要通过应聘人员回答问题,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该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及相关的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有并列名次,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察与体检

  考察与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局组织进行,毕业证验证费、体检费自理。

  考察报考县医院岗位者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并对学历、报考资格等信息材料进行复核。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考核合格人员在清徐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于县医院护理岗位的特殊性,增加青霉素皮试项目,皮试结果呈阳性者不予录用,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安排另一家三甲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徐醋都网及县政府门口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用

  1.聘用人员经县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管理费用按晋价费字﹝2002﹞71号文件执行。

  2.县人民医院聘用人员享受差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3.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不按时提交报到手续(报到证、人事档案等)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设立咨询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苏帅 0351-5722148 13754819801

  监督电话:清徐县监察局 0351-570015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职位表

  二〇一三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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