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春季南平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2-08 13:31:25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公务员局将在近期组织南平市属事业单位春季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68名(党群部门所属事业单位12名、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56名)。南平市所辖10个县(市、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2名,委托组织这场笔试。以上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13年春季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其它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7年2月18日至1995年2月18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各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公告为准,其中未注明户籍要求的,指面向全国;要求面向福建省或南平市的,指2013年2月18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或南平市人员或生源。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其他要求

  1、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的台湾学生,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岗位。

  2、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3、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2013年福建省内高校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福建省生源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面向本省的岗位。

  5、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7、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3年2月18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岗位信息表:

2013南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森林资源及相关专业)岗位信息表

2013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岗位信息表

2013南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会计与审计相关专业)岗位信息表

2013年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护理及相关专业)岗位信息表

2013年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医学、药学及相关专业)岗位信息表

2013南平事业单位土建、水利、电气、机械、工程类岗位信息

南平事业单位经济管理测绘艺术设计表演艺术体育类岗位表

2013南平事业单位化学、环境生态、动物医类、农学类岗位表

2013南平事业单位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法学等文科类岗位表

2013南平事业单位化学、环境生态、动物医类、农学类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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