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考察
体检通过人员到中心岗位进行为期两周的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由中心(部门)给出考核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对拟聘用人员,中心将在天津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报批与备案
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办理入职手续。
十一、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4372056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4372056
点击下载:招聘文件
天津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