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商业大学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2013-01-31 16:17:13阅读:0地区:天津电脑版

  ②论文检索证明。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国际上著名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主要提供被收录论文检索证明、影响因子及影响因子的分区。

  ③ 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 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书复印件。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⑤ 主要代表性论著5~10篇。包括发表文章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件。

  2.资格审查、考察及程序

  由人事处根据用人计划与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转至用人部门进行专业审查。

  用人部门应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试讲、实际操作等考察,人事处、教务处、设备处等相关部门可派有关人员参与考察工作。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科研水平、教学能力、外语水平、健康状况等方面。由各用人部门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对其做出全面、充分的评价并得出明确结论,考察的结果应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人事处。

  最高学位为硕士学位且不属于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聘教学、科研岗位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人事处对用人部门报来的应聘人员的考核结果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并上报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终审意见。

  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会议同意引进的应聘人员,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3.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考察、学校审查及体检结果,将拟聘人员情况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和校园网人事处主页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将拟聘人员材料报天津市教委审批、备案后为拟聘人员办理调入或接收手续。

  此次招聘的专技岗位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为我校事业编制职工,签订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博士研究生以下人才档案实行人事代理制,统一由天津市教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

  (二)其他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位招聘程序

  1.招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共有7个岗位,各招考单位具体的招考职位见附表。

  2.报名方式、时间

  考试报名在网上进行,网址:www.tjcu.edu.cn。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将简历(注填报岗位)发送到rsct@tjcu.edu.cn。

  报名时间拟定为2013年3月下旬,时间不少于5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核与确认

  学校按照邮件对报考人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学校将以邮件或网上公示等方式告知(由于工作量较大,未通过资格初审者恕不另行通知)。

  通过初审的考生,到学校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见学校网站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学校现场发放准考证。每个岗位的参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或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4.考试科目、时间 (详见学校网站)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试卷分为公共部分、专业部分。

  报考人员应按照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报名表等材料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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